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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23·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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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天色彻底暗下来之前,三个人不急不缓抵达目的地,趁着太阳还勾着道残边儿,那扇比顾家高且恢弘了不知多少倍的门,终在期待、忐忑中被叩响。
    来打开门的是个爆花头,与顾清栀预期的来者背道而驰,她想,与这样一座宅院相匹配的怎么也得是个古朴又富有书卷气的老者,就像古代那种管家类似的。
    没想到是这么个穿着红色碎花衣裤,顶着爆米花头发的高大男人。
    “hey!”他打开门看到宁萧瑟,很欣喜的双手张开,伸张状放到肩上两侧,拖着长音打着美式问候,他笑起来从厚嘴唇中溢出两排洁白的大牙齿。
    “n。”宁萧瑟也很开心的样子,虽说他这个开心表现的不太明显,但也用手垂了下他的肩膀,随后两个人并肩走进去。
    “啊。”他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一眼跟在身后的人们,随后口中说着像是疑问句的话,右手边顺着自己的话语在空中摆动。
    她在后面看到宁萧瑟笑了,然后侧过身来对他介绍,用的依旧是她懵懵懂懂的语言,开局一张嘴,其余全靠猜,几乎就是盯着神态语气和发展趋势,她隐隐约约猜出了这一系列的事情经过——爆花头问宁萧瑟这些人是谁,然后宁萧瑟回答了他。
    果然,话音落下后爆花头就转过身,洋溢着明朗的微笑,用生硬拗口的中文对她说了句:“你好。”还挥着自己的大手掌。
    顾清栀也笑了,她微微歪了下头:“你好。”
    心想,他的口音可真别扭啊。
    隐隐约约听到其中夹杂着什么可爱之类的英文单词,眨眼间,一众人便行至内堂。
    穿过莲池,茶亭,石制景观园林,连小路都是窄窄的,由均匀圆润石子铺成的,两侧植着灌木,被修剪的很整齐。
    方才那座庞大的建筑此刻就矗在眼前,径直望去是偌大的主厅,却没有门,半敞着准备迎接主人为数不多的宾客。
    宁萧瑟在此处停了下来,爆花头也犹豫的跟着站在外面,甚至连脚都没敢越过那座建筑内部的一分一毫,只是局促不安的停留在园内石砖上面。
    顾清栀不解,心里却也万分紧张,无措的向四下望了望,无意间与程思慕对视,他的眼眸同样懵着,毕竟他也是中途才跟着宁萧瑟的,对旧时这一块的恩恩怨怨并不了解。
    彼时,残红愈渐妖冶,盛大而隆重的铺满半片天际,丝丝晕晕向此端涌来。
    他在巨大的建筑前怔了半秒,随即转回身,面对身后皆屏息等候他反应的人群,反倒侧了侧,仰头看天上的夕阳如血。
    光芒刺的他不自觉的皱着眉眼,却不狰狞,依旧自他俊秀的面孔中透着些许忧郁安静的味道。
    只闻静谧的氛围恍惚传来句:“这样好的暮色,如我二十年前所看到的一模一样。”
    声音极低极轻,就像是只为自己而说。
    曾经听说过那么句话,叫做,每个靠回忆而活的,都像个拾荒者。
    风光无限如宁萧瑟,他在任何人眼中都可以是骄傲的,不可一世的,但他那些回忆每次喧嚣涌来,席卷内心,无一不是满地狼藉。
    他害怕着却也期待着,身为顾清栀这种神经大条的人,与他接触虽亲密但认识时间总归不算太久,就连她都察觉到了宁萧瑟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时的矛盾心理,一面是对种种件件重新拥有的窃喜,另一方面是拼命抑制自己喜形于色的自持。
    顾清栀也不知道他纠结些什么,但从所有人凝重的态度,以及之前听闻各种版本的故事,想也明白,这种复杂且可怕的环境背景,假设养出来的孩子和下属太正常,那才显得不正常……
    他诚惶诚恐,小心翼翼,却并不是在害怕什么,而是对往事的尊重。
    过往的日子虽每一秒都不想让人重新想起,但人和事,恩恩怨怨归结在一起,不想重新度过是真的,可眷恋也是真的。
    这种眷恋大致可以被为分两种,一种是孩童时对世界的善意,就觉得无论生活过得辛不辛苦,无论谁对自己好与不好,自己日后始终是要去反反复复想的,怀念的不是某人和某事的本身,而是当年纯澈天真的自己。
    其二,也是她认为较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宁萧瑟的成功,假设他现在是另种活法,那便再也不会对过去那见了鬼的生活怀着珍惜的态度去看,不都那么说吗,失意的总会想过去的甜多些,而成功的人,多数会回忆起过去所吃的苦,这样才证明这些年拼死拼活的努力是有价值的,从而对脚下走的路更加坚定不移。
    不然怎么会叫他这种不会回头又懒得怀旧的人差点热泪盈眶?见到什么都深深的放在眸子里去瞧,不忍心挪开视线半分。
    真的就像捡破烂一样,别人都不稀罕的,随着时光任它流逝的,他却每个都喜欢,都想拾起来宝贝一样呵护着,面对起过去,他总是坦诚又卑微。
    顾清栀从未见过他这个样子,于是便把目光放的柔和,浅浅的,包容的笼在他身上。
    很快便被他察觉,回过神来也望向她,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恍惚了几秒反倒释然,觉得在心爱之人面前不必伪装,索性坦诚些也好。
    他走过来微微俯下身,用仅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在她耳边:“乖,回去等我,他们会带你先到房间,结束后咱们一起去吃晚饭,好吗?”
    不好又能怎么样……顾清栀暗自嘟囔,边拍掉他放来自己头顶的手,闷闷在心底发牢骚。
    总觉得他是有事故意瞒着她,要不然为什么初次来到这个国家,第一次步入他从小生长到大的地方,他就要单独行动呢?
    究竟是要见什么人?做什么事?堂堂正正的也让她一起不好吗?怎么还要将她当做一个外人区分看待?
    目送他迈入内室,将一切殷切的目光隔绝在外,她也幽怨的转过身,拎包小弟很是负责任,单是帮她开门打伞还不够,此刻又低头颔首的凑过来,用十分流利纯正的伦敦腔向她汇报接下来的行程安排。
    借着几分人生地不熟的心理隔阂,熟悉的人又不在身边,就连原本还能混个半懂的英文也听得稀里糊涂。
    她不自主的向后退了半步,眼中映现的陌生面孔尽是礼貌又麻木的样子,此刻注视她的眸子一双双一对对,那种漠然和事不关己,打探,明明可以视若无睹,就依照往常一样潇洒的甩甩头发走开,我行我素的做自己。
    可结合她此刻的心境,不知怎么,就像着了魔一般,那些目光皆化为刀剑刺痛她眼眶深处。
    楼宇骤然变得冰冷,脚下石砖也过分生硬,那莲摇曳的也令人讨厌,声势浩大的一座宅邸山一样将她笼罩在下面,见不到半分阳光。
    该死的……
    她恍然生出些被抛弃在陌生境地的消沉,想着要独自面对这世界的棱角,只那一刹,莫名生出股厌世的冲动,从丝毫之甚迅速席卷遍全身,终于在程思慕关切的注视中烟消云散,浑噩散退,恢复眼中的神明。
    他生的唇红齿白的,小脸似玉雕琢般,明眸大而温柔,但不知为何又透着股狡黠,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总能从中捕捉到坏意。
    奈何他这坏却不令人倒胃口,寸寸将人的好感拉到近而又近,满满的沉沦在他浓密睫毛围绕着的浩瀚瞳仁中。
    “怎么了?”他懵着看顾清栀略带恐惧的表情,显得小姑娘愈发委屈巴巴的,虽然不知道怎么回事,但依旧凑近了挡在她和人群中间,明朗的扬着声调问她。
    顾清栀只是看他,抬眼,微蹙着眉,欲言又止,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人家跟你说话呢,倒是回一句啊?”
    “他说要咱们跟着他去今晚落宿的房间,安顿好之后可以洗洗澡,看看电视,等大哥那边的事结束一同和老会长用餐,觉得怎么样?”他语气里没有过多迁就的意思,但贴心她听不懂,还仔细的翻译出来讲给她听,从中可以见得他的态度,自律,却又抑制不住骨子里散发的温暖。
    如若依照往常,他怕是早就贱嗖嗖的献殷勤了,可自从在“地心引力”调戏失败过后,得知她是个狠角色便本分了许多,再无某些特殊方面的招惹。
    因为他敬重宁萧瑟,也曾迷弟一样追随,后来两人有了过命的交情,更多才是对他所拥有一切拼死的守护,像是不知疲倦追逐太阳本体的影子一般,有光的地方,自光衍生,必定有为了崇尚它而存在的影紧跟其后。
    犹记起宁萧瑟跟她提过六年前的程思慕,那个曾泡在蜜罐里长大的小公子,上可呼风唤雨,高可摘星揽月,近乎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所在。
    听闻他出生那年,刚被推出产房,程父就大喜的宣布家里公司上下员工自小公子生日这天工资翻倍,紧接着又一连几天组织了多场派对庆典,活脱脱有天下大赦的气势。
    他十岁那年,父亲为着他的生日,斥资砸下整个海岛给他办生日宴会,游艇专机更是不下十数。
    十八那年成人礼,他得到了人生中第一辆车子,定制限量款全球不多于百辆。
    在那时,但凡认识他的人都不可能想到,现如今的他和当年的他竟是同一个人。
    就连他偶有午夜梦回时想起往事,也拂去额上的冷汗感慨,原来自欺欺人的伪装久了,真的会迷失最初的自己。
    如同少年天真无忧,优渥清高,曾以为自己是全世界的中心。
    但讽刺的是,凭人的个体,去与世界相较,根本不值一哂,不管谁,什么人,在复杂交纵的社会体系与自然万物面前,说捻灭谁,不过是一拖鞋拍向小虫后的结果,毫无还手之力。
    如程思慕自小的过往经历,他当然不会想到有天,平静的生活被打破,父母被竞争对手雇凶杀害,他虽已成人,却仍是一字开头年纪的稚嫩少年,跌跌撞撞懵懵懂懂,在他本就不熟悉的商界勉强立足。
    出事那晚下了好大的雨,他永远忘不掉自己回到家时,全家佣仆的肃穆。
    他发丝还在滴水,被暴雨淋得落汤鸡一般,想着妈妈又该唠叨心疼自己,或许还会挨爸爸几句宠溺的斥责,他自内心底涌现几分生在福中不知福的烦躁,脑子里想了好几种说辞去搪塞。
    然而,都没有了……
    永远都没有了。
    最初程思慕的世界是那样单纯安静,他读书、旅行、热爱一切他所热爱的事情,五好学生合着副白白嫩嫩的皮囊,显得乖得很。
    如若没有这件事的发生,他顺顺利利毕业后也该是检察官律师或是法官,但因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他没念满两年就只好休学回家支撑家业。
    论程家,在当地也是有名的世家,程父老来得其独子,恨不得把他捧上天,但除去花钱方面较为恶劣之外,人品素养等其他方面的教育还是极其用心的,正准备着在他成人礼之后的一两年,叫他进自家公司接触事物,却没想还未来得及言传身教,就发生了这种事。
    程思慕聪慧,在上流社会成长的孩子对于经商这种事可以说是一点即通,又有家里丰厚的资产留下来,不懂的做的不好的,暂且花钱请人即可,然后再慢慢的且看且学。
    但如果世事一直这么平坦就好了,哪怕程家遭遇的飞来横祸是意外而不是人为,但在平息后慢慢步入正轨,那也算他不幸之中的万幸。
    不巧,正因为程家父母是被对头公司雇凶杀害的,若是就这么结束岂能善罢甘休?
    在这之后,程思慕辛苦支撑的公司经历了收购、挖人、买断材料、恶意窃取机密等等,最可怕的是每天都会在家门口发现诡异的威胁信,各种恶心死人不偿命的快递包裹,甚至几次逃过车祸、几种相克食物叠加的中毒,狙杀,这以上的每种每件都是他之前从未涉及过的黑暗。
    他也曾躲在床的角落里抱头痛哭,裹紧被子谁都不敢相信。
    脑子里充斥的无非是那夜大雨滂沱,连成线似的水柱奋力砸在地上,激起满地的氤氲水雾,但却怎么都冲刷不掉他心中斑驳的血渍,就像他当时贴着皮肤被淋透的衬衫般,潮湿,阴冷,滋养的心里发满了霉。
    直到后来,回国发展的宁萧瑟刚在业界崭露头角,程思慕便误打误撞,将合作不小心谈到了这尊不好惹的大佬身上。
    他那时将近二十岁而已,只支撑了一年左右的公司,就让他的外在变得少年老成,但实质还是怯懦单纯的。
    面对宁萧瑟明码实价标出的条件,他的奶油小脸惊愕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程度,边在心里暗叹:没错!就是这种人!就是这种不守规则人的出现,才会屡屡造成人间悲剧的!
    可他哪儿敢说啊……虽然畏惧,不可置信,但这样一个人出现了,是他的求之不得。
    于是他将全部身家性命都赌上,把宝无脑就压在这个仅一面之缘的男人身上。
    仇恨使人丧失理智,但庆幸的是,程思慕的运气终归是好的,他赌对了,并在手刃仇敌,吞并他的公司后,为宁萧瑟做了件惊天动地的感人事儿。
    因是在境内大动干戈,必然也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其中就包括宁萧瑟暗中身份的死对头,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程思慕挺身而出,将一切揽到自己身上,那大义凛然中透着的,其实是对现世的失望和无所追求。
    事情发生的即刻,他也想过去死,一了百了多好,随父母而去,那样就没有了任何苦恼和畏惧,可后来他从阿姨口中得知,父亲临终前最后的意愿并不是求救或是保命,而是……想尽一切方法,拼劲全力的告诉程思慕不要回来。
    事情不过几句话就能概括完的:家里后窗钻进杀手,一刀毙命程夫人后屋子发生异样响动,程先生虽是男子,但始终敌不过以伤人杀人为职业的杀手,在惊动佣仆并走过来的间隙,程先生喉管中刀,而后阿姨赶到,见到这种场面吓得手忙脚乱,下意识抄起柜子上的金钱豹装饰防身,杀手不想多做逗留,跳窗而出消失在黑夜里。
    这时阿姨才敢壮着胆子连滚带爬过去,探了下,夫人的气息全无,很明显是死透了,先生还哽着喉咙,咕噜咕噜的血冒出来,染红了身下的波斯毯。
    他十分艰难的告诉阿姨说:告诉慕儿,跑,跑的……远远的。
    父亲余留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一点温存消耗殆尽,他拼命的想要知道更多,却无更多,当他再次回过神来时,早已泪流满面。
    所以他决定不死了,为什么要死?为什么父母要死?该死的应该是他们才对!
    在日后的生活中,程思慕很努力的学各种东西,外在的,心灵的,他变得无比惜命,另一边削尖了头往象牙塔顶端去爬,他做每件事都毫无保留的花光所有力气,毕竟弑父之仇摆在那,总是不经意间的刺激他要比别人做的更好。
    可就这么突然的,他全身心投入的报仇解决了,却意外的感不到喜悦,而是丧失了活下去的目的和意义。
    所以在警方调查这整件事的起因时,程思慕把所有数据、通话记录、资产,都转移到了自己名下,试图把罪行都揽过来一个人承担,是感恩,同样也是求一解脱。
    后经警方查明,当然,也是宁萧瑟从中作梗后的结果,就是一年多之前的案子沉冤昭雪,给那些人追了罪,这边也查清与程思慕并没有直接的关联,宁萧瑟那边的痕迹又摸不到,只好就此作罢。
    也许此事在外人眼里无关紧要,但由此事作为奠基,两个人原本的纯利益关系竟变得升华了,宁萧瑟索性把事情全权交给程思慕打理,程家原本的公司外加吞并对头公司,比之前阔气了不止一个档次。
    这样一来,程思慕也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后面,近乎就是任由宁萧瑟指哪打哪,毫无怨言,每次凝望他的时候都迸发出动人的星星眼。
    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突然而生的,而是在漫长时光中的点点琐碎,哪怕其中个别并不十分美好,但两个依旧能相处的很长远。
    并且灵魂相契的人,他们通常不会认为对方很完美,更不是因为这个人好到无可挑剔才和他做朋友的,最最重要的是,即便彼此都再清楚不过对方的缺点和臭秉性,却依然能够包容原谅,指着他嘲笑一通,随后转身为他舍生忘死。
    如同宁萧瑟的冷漠和不容易相信别人,同样,他和程思慕的交情也不是仅凭点滴片面。
    验证某些东西无需专家,在相处之久中便会自然流露,或是渐行渐远,或是愈发形影不离,很明显宁萧瑟和程思慕是后者,两个……心里诚实,表面却别扭的人,打着“利益合作各取所需”的旗号,做着亲兄弟才有的不分你我的事。
    这样两个人的相遇,在这个时代,显得多么可贵,又可悲……
    所以当时,在那个失眠夜,她揪着宁萧瑟讲故事,在pass了小王子白雪公主等众多睡前著作,他想了许久,终还是环抱着她细细讲了关于程思慕身世遭遇,以及两人过往的一些事。
    除了哄她睡觉,更多也是为了让她完整融入他生命中缺席的部分,从而更好的了解程思慕,以及宁萧瑟身边的人际关系。
    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各方面来分析,宁萧瑟没对谁太友善过,可讲起程思慕总是过分柔和,不知是不是他口中所说的同情。
    正巧她此刻面对着这张奶油小脸,她越看心里越打鼓,越看越攻受分明。
    于是在榕城最后一抹余晖殆尽,黑夜即将降临之时,两人谜之对视,给不知情的人造成错觉,还以为他们才是一对呢。
    结果她突然脑子崩弦,幽幽的,正经的盯着程思慕的脸吐出一句:“你是gay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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