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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4·离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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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火焚身,身神俱毁……
    当一个人真真切切感受起自己生命的流逝,并伴随着剧烈的疼痛,那是种什么感受?
    就类似于摔倒前的刹那,失重感迅猛袭来,在那一刻你是有意识的,而且思维异常敏捷,甚至对正在发生的摔倒事件都是一清二楚的……
    可却唯独没办法凭借自身力量逆转这种困境,只能自处,自知,自受的选择去迎接即将面临的碰撞与疼痛。
    摔倒尚且如此,那死亡又该如何呢?
    没经历过的人不会明白,而经历过的人,却再也无法转述。
    在程思慕明白这个道理时,他二十六岁,风华正茂的年纪,胡作非为的人生。
    自此,得以终结。
    糊涂了整整二十六年,不知是不是什么回光返照,他在灵魂抽离身体的刹那,才突然的长大了。
    那仅仅几秒钟的空隙,仿佛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抻的很长很长,容他将过去当下未来前前后后思虑了一遍。
    想来,那就是走马灯吧。
    包括他受伤倒地被两侧兄弟拖到角落的时候,自己还是懵的……
    “我……我中枪了?”
    “嘶,好痛!”
    “等等,这离心脏很近了吧?”
    “那,我会死吗?”
    …………
    死这个字眼,古往今来总是令人谈及色变,甚至有过于迷信的连话中带有死字,都要赶紧纠正回来,生怕自己的嘴开过光,好像说了死便真的能死一样。
    可程思慕是不忌讳这些的,反而有段时间对于那件事秉持向往的态度。
    而当时当刻,他只是觉得……或许中途多活的这些年是他赚到的,他并不畏惧死亡本身,唯独有些遗憾。
    因为那些眷恋的人和事,他还没来得及好好做个告别……
    犹记二十六年前,年近四十岁的慕其华住进高级私立产科医院,作为高龄产妇,从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个小生命的时候,她一刻也不敢住在家里,立即大迁徙似的把衣食住行乃至佣人都带到医院,谨慎又心怀感恩的期待着自己的宝宝降临。
    果不其然,他从还没出生就开始不走寻常路,八个多月,勉强九个月便来到了这世上。
    他腊月出生,伴雪而降,室内的喜悦与温暖被极致寒冷围簇,显得如风中萤火般珍惜,却又无比不堪一击。
    程父老来得子,四十几岁才有了唯一的一个儿子,自然不拿他当儿子,而是当祖宗一样对待。休说这世上有的东西,即便是天边的星星月亮又能如何?只要他想要,那也得想方设法往下摘。
    上帝为他精心谱写了最华美的前半生,从他出生起,被父母捧在手心,他背向太阳,周身环绕着金黄色的光圈,将皮肤映照得粉红,仿若天使降世。
    看着那个小家伙,程父程母发誓,一定要把全天下最好的通通都给他……
    因为早产,他的身体素质非常差,连哭声都很孱弱,直到满月才敢从医院抱回家,然而刚抱到家就因见风患了重感冒,两人没日没夜守了两周才让他彻底恢复健康。
    他的小衣服以及生活用品都是定制的,定期更换,每天要经历无数次消毒除菌才敢用到身上。
    偌大个别墅几乎变成了他的专属育婴室,堆着无数婴儿用品以及玩具,照顾孩子的阿姨请了四五个,温柔漂亮精通双语,富有耐心还要多才多艺……
    甚至就连泡奶粉的水都是空运过来的,无污染无公害经过杀菌煮沸的天价水。
    就这么精心呵护费尽心机的照顾着,终于,小婴儿渐渐长大了。
    自然,这些都是他所不知道的。
    三岁时,他路已经走得很稳了,话说的也很清晰。
    原本程母还担心,都说年龄过大的女人生出的孩子,头脑都不是十分灵光。
    直到她拿出小卡片教他算数识字,他学得快,记得也牢,整天笑眯眯的会讨人欢心,程母这才打消心里的顾虑。
    五岁那年,程思慕就已经开始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各种课程了,看着他一本正经上课的样子,明明是不喜欢,却还认认真真的坐在那里听课写字,程父心里有些不忍,却并无他法,只好咬咬牙告诉自己那是为他好,并用慈爱的目光笼着他,转过头对程母说:“我们儿子,将来会是个成气候的人。”
    他七岁那年上学,相较其他孩子早了一年,但他自小机灵聪明,皮囊生得也好,可谓是受尽了万千宠爱。照顾他的阿姨,老师,同学,都十分愿意亲近他,令他觉得人生就该是这样顺遂平坦的。
    十岁时,其他孩子或许还跳着皮筋儿唆着冰棍儿,对他来说日本的罗马红宝石葡萄和香印青提已经是吃到想吐的乏味水果。
    别的小朋友买了件衣服宝贝的不行,他早已经过上了将各大奢侈品牌当成日常用品的生活。
    节假日由父母开车到城市周边玩一玩,或者拿上块八毛的去小卖部买好吃的,这是普遍小朋友的常态,而他已经跑遍半个地球,过个生日都租住着夏威夷州附近的一个私人小岛。
    十三岁上了中学,自稚嫩儿童蜕变成白衣少年,相貌的出众开始使他在人群中发光,一时间竟也成了初恋小说中男主的不二人选。
    外加背景雄厚家境优渥,接受着良好教育,长着张奶白的精致俊美面孔,又是学霸,为人谦逊有礼,浑身上下散发着干净的气质,试问有谁能不喜欢这样的人呢?
    如果让现在的程思慕面对那时的自己,他一定会摆摆手说:这小子谁啊,我可不认识。
    毕竟……当时的程思慕收到人生中第一封情书,可是红了脸,羞愤的一整个晚上都没睡着觉。这不光是多年后的他自己,换成是如今认识他的任何一个人,听到都是要惊掉下巴的。
    殊不知是长大令他变成了自己原本最讨厌的样子,还是数年前的自己,是他再也回忆不起的曾经……
    那份青涩与正直令他熟悉又陌生,并无数次流着泪想要去触碰。
    然他却在咫尺间缩回手,不敢触碰。
    因为以现在的他看来,那段时期是他所经历的二十六年时光中,前所未有的幸福巅峰。
    不必承担世俗的千斤重担,所有的风雨皆有父母为他遮挡,他只需要肆无忌惮的活着,享受金钱作为前提的优越生活,另一边毫无压力的当他的学霸,同龄人当中的翘楚……
    那时即便他什么都不做,只安静站在那,便能成为众星捧月的中心点。
    可越是巅峰,就越不想让人回去,因为他知道,这就像是一道弧线,当他站在至高点的顶尖往下看的时候,风景虽美,可即将要面对的将会是过山车般的向下俯冲,彼端,通往的是他的万劫不复。
    所以,如果有的选择,他宁愿回到弧线的起点,即使仰望着遥不可及的顶点,即便还要很努力的向上攀爬,可那过程是美好的,至少他知道自己在慢慢上升……
    可现实生活中又哪来那么多重新选择呢?
    当一个人有这些觉悟的时候,想来人生多半已尘埃落定,因为不到最后一刻,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是条直线还是波浪线,再或者是抛物线。
    所以预料不到更坏,同样也抓不住最好,只有对未来随波逐流,对往事后知后觉。
    就如同十七岁的程思慕,生长在那样的家庭,程父程母关系和睦,对他也疼爱。而他本人散发着由时间打磨的逐渐圆满,除了偶尔有些小叛逆之外,他直到成人前扮演的都是别人家孩子的角色。
    符合长辈的眼光,受同龄人喜爱,在他身上似乎骄傲与谦虚并不矛盾,两者融合为一种不卑不亢,使他永远优秀,永远昂首挺胸。
    那时的他也有着许多的朋友。
    一部分是各世家的公子,毕竟榆城就那么大点,各行各业的佼佼者更是少之又少,他们之间有一个很微妙的交际圈子,即便彼此并不熟悉,可家世摆在那,就算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往后也会相处的越来越好。
    而这个圈子,有些人就算挤破了头也是进不去的,这就是所谓的由门当户对促成的交情。
    只因你是谁家的孩子,什么集团的少爷,什么将军的孙子……至于个人素质如之何,相比之下似乎并不是十分重要。
    另一些就是靠他挥洒金钱所收获来的了。
    那时的程思慕什么什么都好,任天底下所有美好的形容词冠在他头顶上,都是不过分的,可唯独不把钱当回事这一点很招恨。
    大抵是生长环境的关系,他从未体会过“缺钱”和“贫穷”是种什么概念,金钱于他而言不过是源源不断送到自己手里来的纸片,再或者是银行账户上的一组数字。
    他不知道赚钱的辛苦,也不知道花钱的意义。
    就本着父亲拒绝黄赌毒的教育,其余没有什么事是他没干过的。
    买游艇,买飞机,买小岛……爱看足球就买球队,爱玩游戏就买俱乐部。
    更甚者为着自己做梦时梦到的一种食物,半夜爬起来坐上专机,跨越半个地球也要立刻吃到。
    这样看来,买豪车什么的对他来说,根本就是茶余饭后解闷儿的小儿科了。
    古往今来挥金如土的人最不缺朋友,现在也是如此。
    在这个时代想找人借钱,几乎不太可能,可想找人一起花钱,都不用找,自然有人寻着味道而来,随即围在身边赶都赶不走。
    十八岁的程思慕就是那迷人香气的源头。
    成人礼那天,由于国内已经漫天飘雪,冻得伸不出手来,所以程父依旧为他在国外租了小岛,让他邀请朋友一起庆祝、狂欢。
    后来看他实在喜欢,索性把整个岛都买下来送他,另外还有全球限定发售的超级跑车作为礼物,除此之外还意图叫他毕业后直接进公司历练。
    至于大学,砸下钱去进个一流的私立商学院,边听着课镀金,边在父亲这里学着怎么经营自家企业。理论加实践,磨练几年下来也算是半个商业精英,学校方面说出去也是很风光。
    可以说家里为程思慕未来的人生做了最完美的打算,尽量让他把后半段走的更平坦无忧,甚至越来越高。
    奈何程思慕不肯,他温顺的性子中掺杂着不由分说的执拗倔强,表面上不会对谁过分忤逆,但内心底认定了的东西,谁也无法轻易将其更改。
    他很早前就计划考法学院,虽说一医一法是所有专业生的噩梦,不是有那么句话说得好,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但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活生生向着千刀万剐跑过去,而且还满腔热血无怨无悔。
    毕竟那时候的程思慕也是生长在蜂蜜罐里的孩子,单纯无忧,不谙世事,他还天真的以为自己凭着知识与那一身正气凛然,就能握着法律化身为神明,伸张正义惩治邪恶,无所不能。
    既然有了自己的目标,父母即便对他的未来早有安排,却也不能再继续插手。本着小祖宗的意愿上天入地都要配合的宗旨,他说自己有梦想,家里自然是一边举双手双脚赞成,一边痛哭流涕感慨孩子长大了。
    毕竟平时他所做的只有花钱花钱花钱,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这么正经的追求,不支持天理不容。
    甚至程父在程思慕刚填完志愿时,录取通知书还没拿到呢,就开始到处吹嘘自己儿子未来当检察官该是何等帅气……
    就这样,他隆重而圆满的度过了十七岁,迈向十八岁。
    那年的天仿佛特别的蓝,程思慕躺在刚生出嫩芽的草坪上,枕着左手臂,数着天际飘过的几朵奶白云,另一只手懒洋洋的向上举着,延伸,再延伸,天空高到不可触碰,而在这天与地之间,生命存在的意义,将会展开无数种可能。
    前些天他如愿以偿的收到了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他以为自那阶梯攀登上去,是他崭新的,握在自己手中的未来。
    曾几时,他以为那些就是他的全部人生了……
    天之骄子,相貌堂堂,富可敌国,成绩优秀,家庭幸福,人心所向……就像开了篡改挂一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波折,没有磨难,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
    不,就是因为太平坦了,他十八年来甚至丝毫没有想过,自己的生命当中会出现任何关于“坏”的变动。
    直到后来,他在梦境的深渊一跃而下的时候,大汗淋漓中惊醒,才后知后觉。
    原来,命运从来没有真正的被谁掌握在手中,因为你我皆凡人。
    那些与生俱来赋予的得到,都是有等价交换的失去作为前提,如果没有,只是时候没到。
    还有,在十八岁后的每一天,他眼中,再也没有出现过那般旻澈纯净的蔚蓝……
    他甚至回忆不起转折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些事情来的迅猛且始料未及,没有太多预兆,狂风骤雨前尚还会阴云密布,而在程家发生不幸前,真的就只有那场阴云密布后的狂风骤雨。
    但那又能代表什么呢?
    在平坦度日的岁月,什么不吉利的都能被忽视,被圆场,然而一到不幸发生了,想来任何蛛丝马迹都会被认为是征兆,可能这就是精神无处寄托之下所产生的迷信吧。
    程思慕时至今日仍能很清晰的回忆起一系列事的点滴,包括放假回家的雀跃,和许久不见朋友一起出去玩的轻松。
    据那时为止,他的大学生活已经过去一年半,这一年半里背书背的可谓是欲哭无泪,但路是自己选的,跪着也要走完,不管怎么说年轻时辛苦一点,总比人过中年以后辛苦要好得多。
    不过这么一辛苦不要紧,未来整整六年就都没停下来,辛苦到他几近支撑不住,命运却也没因为可怜而匀他半分仁慈。
    榆城处于北方本是没有雨季的,可不知道为什么那年的雨总是下个不停,淋在心上滋生起阴晦的霉菌,滑腻到站都站不稳。
    那天出门前分明还没有下雨,玩着玩着中途猝不及防的电闪雷鸣,瓢泼般的雨滴连成线,十分有力的打在地面上。
    开始大家都没有在意,可下了两个多小时,雨半点都没有见停的意思。他匆匆搅散了场子,和朋友告别,觉得既然不会停,那么还是赶在雨势稍小一点的时候回家比较好。
    二十分钟的车程,他一路开车心事重重的。毕竟没有在这么恶劣的天气下开过车,暴雨,惊雷,路面上堆满了亮起的车灯,透过带水渍的玻璃远远望去,就好像那条车子长龙堵在了心里一般,焦急混乱,身心俱疲。
    而雨刷也像怎么用力都扫不干净似的,下一秒就会有更多的雨水砸上来,晕染视线。
    他心惊胆战的把车开到家,关上车门淋了半段路的雨跑到门口,以为磨难就此尘埃落定,以为只要踏进这道家门就能轻松下来,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窝在舒服的房间或是看书或是睡觉,继续悠闲的过生活。
    或许他那大惊小怪的老妈见到他落汤鸡的样子还会聒噪一顿,唠叨他不爱惜身体什么的,总之是以最让人难以接受的碎碎念方式折磨他的耳朵,然后再去厨房煮一碗姜糖水拿给他。
    看吧,她还是爱自己的。
    父亲也是,即便他已经是快要二十岁的人了,在父母眼里与十年前并没有两样,依然是宝贝的不得了的儿子。
    想到这程思慕无奈笑笑,他都是大人了啊!可在他们眼里依旧不能自理,不能独立,什么什么都要由他们以爱之名掌控,真的好烦啊……
    大概这就是幸福的负担吧。
    那时候,相比甜蜜,他是觉得负担多一些。
    可发生了一些事情后,可能就是从车库走进家门的距离,他期待的自理,独立,终于要发生在他身上了,只不过却不是以他向往的方式出现。
    家里阿姨们躲避的目光,死寂般压抑的氛围,被淋到冰凉的衬衫贴着肌肤,父母的尸体,以及不知愣神了多久才听到的警笛的呼啸……
    那大片的血迹与那夜的漆黑令他此生难忘,划破天际的仿佛是从地狱伸出的利爪,天空黑紫色的阴霾是诡异的笑容……
    他甚至哭不出,家里的阿姨都觉得他是吓傻了,赶来现场的刑警也觉得他过分可怜。
    可十九岁的程思慕在当时的确是半滴眼泪都流不出,短时间内也没有歇斯底里。因为只有经历过的才会知道,人在大悲或是大喜之下都是平静到可怕的,他也想流泪,他也想抱着父亲母亲冰冷的身体疯狂的怒吼,悲痛欲绝的哭泣,把心里几近要癫狂的情绪以过激反应抒发出来。
    奇怪的是,仿佛身体里有某种东西丢失了般,摸起来空空的,不知是被父母所带走,还是被暴雨冲刷的丝毫不剩,他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东西不见了,但他知道,那一定是很重要的东西,重要到……缺少那些,人生便不能再继续下去的程度。
    他只瘫坐在地上,头发滴着水,白衬衫紧贴在身上印出肤色与身材的轮廓,手里捏着父亲的手机,那里面除了通话与基本的软件,刑警取证后还在里面发现了一些无关案情的线索。
    备忘录上赫然记录着派对流程,需要买什么东西,礼物清单筛选了几遍还没做最终敲定……
    原来,再过几个月,就是他二十岁的生日了。
    当晚程家的灯火亮了整整一夜,所有人都只当他是害怕,可看着灯光把屋子内照得亮堂堂的,犹如白昼,他却觉得不够,依旧漆黑到伸手不见五指。
    他知道有一些光芒,自那之后,再也不会普照在他身上了。
    也是那时候他才深刻的明白,父母好爱他,而他更爱他的父母。
    甜蜜的负担追根究底,还是甜蜜更多一些。
    只是他明白的太晚,从今以后或是甜蜜或是负担,都再也不会重新拥有了。
    事情发生后,程思慕活在那夜的漆黑中整整六年,他曾经也想要执着的等候下一个天亮,可那令人期待的曙光,终究还是在现实中被捻灭了。
    时间被推进到几个月之后,榆城从夏末步入初冬,可警方那边的调查一直没有什么进展。
    曾经那些和他玩得好的如今也联系不上了,大抵是听说了程家遭此大难,在雨夜惨遭灭门,有的怕受牵连避之不及,还有的怕占了晦气,更甚的准备趁着这个机会便宜收了程家的公司。
    看样子是指望不起上流社会所谓的情谊了,人风光无限时周围没有恶语相向,也没有落井下石,全部都是围簇着你吹捧着你的友善面孔,这就造成一种世界格外美好的错觉。
    其实并不涉及绝对的好与坏,只是在处于弱势的时候,坏人格外多一些,譬如不友好的声音,漠视,瞧不起,嘲讽,挖苦,幸灾乐祸,趁火打劫……
    短短几天,程思慕对世态炎凉有了重新的解意和认识。
    最后还是通过自己老师的势力查到了案件真相。
    他专业课的讲师是个老头,教授级别,曾经在业界也是风云人物,后期年纪大了才到大学讲课养老。
    他对程思慕一直青睐有加,觉得这孩子聪明正直,模样生的俊美,家世好,素养也不凡,还有培养他替自己重回业界巅峰的意愿,哪想到中途出了这么一档子事。
    老教授也很痛心,自己最得意的学生家里出了这样的事,当然是要接受学生的托付,尽全力去查找真相。
    出乎意料的是这件事背后的始末竟很轻易就查到了……
    而且,还是从警方那边得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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