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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道别(求收藏求推荐求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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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喧心中有微微的惊讶,惊讶对方的身份,惊讶对方被自己斩断的那根手指。
    然后,他把剑收回了剑鞘当中。
    “你……不杀我?”洪七有些惊讶。
    “有些事情不需要等到下辈子,这辈子就可以做。”
    或许是因为他刚才说的话,或许是因为他的身份,或许是因为他的脸,乐喧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决定放过他。
    “多谢。”
    洪七抱拳道了一声谢,然后捡起掉在地上的刀,转身,向北而去。
    走的时候,他的手还在流血。
    “哦!”
    乐喧的身后传来村民们惊喜的喊叫声,或许他们以为乐喧赢得很轻松,可是其中的惊险只有乐喧自己知道。
    【不过总算是赢了,而且还领悟了剑意。】
    他感慨着,望向远处的天边。
    而就在这个时候,他在天边看到了几行字!
    姓名:乐喧
    任务:武艺有成
    已完成!
    是否离开?
    倒计时:一年
    若倒计时结束仍未选择,将强制驱逐。
    见到这几行字的瞬间,乐喧的内心掀起了轩然大波,经年练就的平稳心态几乎就要破掉。
    离开是否就能回去呢?乐喧已是迫不及待的想要试一试了。
    他已立刻就想要说出离开两个字,但在最后关头他终究还是停住了。
    练就的心态还是很有用的,在最后关头他恢复了理智,并且想到了一个问题。
    他在这个世界已经生活了两年多,他对这里也并不是没有一丝留念,就算要走,是否要道个别呢。
    于是良久后,他收回了望向远处的视线。
    他提着剑,走回了村子里……
    ………………
    第二天乐喧和孤女一大早就回去了,即使村民们百般请求让他留下来。
    而在他们走后,村民们意识到了武功的重要性,而且现在他们也有钱了,于是村子里学武的人便多了起来,渐渐的他们也有了保护自己的能力。
    只是他们的生活终究不像是当初贫困的时候,改变了的东西便再也回不去了。
    有人会时常追忆着过去的安定,有人只是感慨现在终究不用过苦日子了。
    改变到底是好是坏,没有人能说得清。
    ………………
    乐喧回去后,依旧还是每天练着剑,然后教孤女练着剑,似乎根本就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直到,那天孤女掌握了属于她自己的剑意。
    那天,正好也是她和他约定的一年之期。
    “时间到了。”
    吃完碗里的最后一口蛋炒饭,乐喧对坐在他对面的孤女说道。
    “嗯,我知道。”她的语气很淡,听不出是高兴还是悲伤。
    忽然她又问道:“我该走吗?”
    乐喧沉默了一下后回道:“是我要走了。”
    “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走的,每到月圆的时候,你总是会去赏月,不过……”
    “我……我可以跟你一起走吗?”
    “不行。”乐喧的语气同样很淡,听不出是高兴还是悲伤。
    “那……你还会回来吗?”
    “我……”乐喧本想说不会的,但是他看见了孤女的那双眼睛,于是他改口了。
    “我也不知道,或许会,或许不会。”
    “那我在这里等你!”孤女的眼睛中闪着光。
    乐喧又有些后悔了,刚刚他应该还是说不会回来的。
    饭已吃饭,他该走了,他还有些事情要做。
    “我该走了。”
    他已经拿起了剑,拿起了包袱,当然还有那柄短刀,短刀算是孤女给他的。
    “对了。”他忽然停下自己的脚步,转身望向孤女。
    “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我姓林,叫林朝英。”语气依旧很淡,不悲不喜,只是眼睛有些红,许是今天的风有些大。
    “我叫乐喧……嗯……再见!”
    “再见!”
    有人说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但什么时候才能重逢呢?
    吟鞭西指,乐喧骑马向着白驼山的方向赶去。
    孤女站在门口,望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忽然觉得自己的衣襟有些凉,低头一瞧,原来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湿了一片。
    收拾收拾心情,她只是等待着,向以前一样继续等待着。
    中间等得有些无聊了,便开创了个门派,叫做古墓派。
    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小事,有个叫做王重阳的不要脸的小子,看上了她,求而不得之后,便到处宣扬说是她喜欢他。
    她也懒得去管……
    …………………
    乐喧一路向西,很快便到了白驼山。
    他再次见到了欧阳锋,而且还见到了他的大嫂,他们看起来感情很好。
    不过乐喧没有在白驼山待多久,只是喝了杯酒就走了。
    他走的时候欧阳锋出门送了他,因为欧阳锋知道,这可能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了。
    再次挥鞭,乐喧向东而去。
    路上的时候,他好像看到了慕容嫣,也不知道是不是她。
    那人在湖边对着自己的倒影练剑,乐喧没有看到脸,只是感觉她和慕容嫣很像。
    之后,乐喧在东边的一座小岛上找到了黄药师,岛上满是桃花,看来他以前酒后说自己最喜欢桃花的事情是真的。
    而且那坛醉生梦死似乎真的没有什么用,因为他还记得他。
    乐喧交给了黄药师一坛酒,那是欧阳锋托他带过来的。
    这坛酒两人一起喝了。
    他在这里也没有多待,第二天便走了。
    能在这个世界停留的时间已经不多,只能去最后一个地方,乐喧回到了他刚来这个世界的那个小镇子。
    小镇子在边关附近,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他还是回了这里。
    在一家面馆吃了碗面之后,他在一条小巷遇到了一个人。
    “小兔崽子,竟然是你!当初被你逃了,看爷爷不再把你抓回去!”
    竟然是当初拐卖了乐喧的那个人贩子。
    乐喧有些感慨,然后将那个扑过来的人贩子一脚踹得远远的,至于死了没有,他不知道。
    当初他恨极了这个人贩子,恨不得扒他的皮喝他的血,但是现在,忽然感觉也就那样。
    时间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许多不想忘记的情感也全都忘记了,许多想要记住的人也变得模糊了……
    乐喧离开了这里……
    (本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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