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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侨说:“这个成功影响了戴笠的心态,有一段时间这个特工皇帝又对学历迷信得厉害,比如抗战时建立对日经济作战,决定人选时戴毫不犹豫选择了学历最高的德国博士费同泽。无奈费博士第一对日本不熟悉,第二对理论更擅长些,结果有半年时间工作都走不上正轨。无论怎样,本来以为已经脱了一难的李木春又被重新抓起来,心中感受惊惧必然难以言表。而新老两代特工之王这次会面的详情不得而知,结果是李木春被说服参加了戴笠的组织。戴笠应该算是捡到宝了–至少再没有第二个军统特务有这个本事在延安从容面对康生罗瑞卿,能打进中共中央去做收发,而在他死后,李木春也作到了他一生想做的事情–把竞争对手中统彻底埋葬。有讲戴笠早年算过命,五行缺水缺木,故此戴对名字里面有“水”和木的部下特别关照,沈醉,李木春都是如此,这可能是后人杜撰的说法。此后,为了提高李木春的业务水平,也为了将来给他一个合法的进身之阶,戴笠将李木春送入自己控制的浙江警校学习。王鲁翘当时也在这里,两个人成了同学。这番经历,是王鲁翘和李木春去看望车祸受伤的原国民党中央警校校长李士珍后,感于同学凋零,年齿日长而写的一篇感言中提到,这篇文章在台湾由于某种原因传播不广,却成为大陆研究李木春的一份材料。普遍认为,王所说的比较接近事实,唯一王也承认不了解的是李木春的原名,从认识他开始所知道的就是“李木春”这个名字,但是,凭借特工的直觉,他认为这是个化名。当时军统局的特工们发达以后大多以自己的势力为荣,往往会作些造福桑梓或者为害乡里的事情,但李木春从不显山露水,这方面极为低调,王感慨说难道他早就想到了国府有转进台湾的这一天,以此避免亲族受牵连?王与李木春等人一起去拜访李士珍,从礼节上说很正常,因为浙警校后来并入李士珍担任教育长的中央警官大学,两人可算是李士珍的学生。然而,此事也有点儿古怪。盖因为两人都是戴笠的亲信,而李士珍是戴笠的死对头,曾被戴笠整得很惨。李士珍是黄埔二期的高材生,素有大志,曾留学日本学习警政,并考察欧美各国警务,是国民党警察教育事业最出色的人才,而且李深得蒋介石的信任(李士珍是第一个为蒋介石树铜像的)。然而,在警察这块地盘上,李就是斗不过黄埔六期肄业的戴笠。这是因为整个蒋介石政府在大陆的日子,始终处在政治和军事的动荡之中,所以蒋介石认为建立一个稳定社会治安秩序的专业警察系统固然重要,能够直接用于和军政敌人进行斗争的秘密警察(特工)则更为重要,前者应该为后者服务。所以在他的心目中,黄埔六期没毕业的戴笠,地位远高于二期的李士珍就不奇怪了。这种地位的不同,反映出来,就是戴笠掌握着全国警政司和各警察机关的人事权。于是李士珍辛辛苦苦培养出来,准备作为班底的学生,戴笠只要拿顶官帽子就拉走了,李气愤无比又无可奈何。 只有到戴笠死后,李士珍才直起腰来,不过,此时已经距国府败退台湾没有几年了。李木春在后来是名副其实的台湾特工之王,持弟子礼去看望早已远离权力中心的李士珍,有着特殊的意义,一来说明了不计前嫌的胸怀,二来也表现了他老于人情世故的风格。王鲁翘能够把这件事写成文章,也有点儿特别,因为他怎么看怎么不是个写东西的人。王鲁翘祖籍山东,他也是作为奇才异能之士被戴笠送进浙警校的,其特长是一手超凡入圣的枪法。王鲁翘在军统中用的双枪都不带准星,借以炫耀其枪法之好,以此多年担任戴笠的贴身保镖。对枪不带准星这件事的真实性我曾问之军中人物,答曰这是可以相信的,因为手枪射程近,如果是子弹喂出来的老手射击全凭感觉,那是真正的神枪手。用准星瞄准就落了下乘。王鲁翘在台湾作到台北市警察局长,民间称其为“山东大汉”,既是佩服他刚正不阿,敢于除恶,也是说他举止粗豪,武人气息浓厚。王鲁翘的确有类似韩复渠的故事传世,他在台北市警察局长任上功绩卓著,于是上峰计划提升他为“全国警察技术总监”,简称“技监”。不料王死活不干,找到上级发牢骚,说我老王一生豪横,这干来干去的干成了“鸡奸”,可怎么见人?! 实际上王鲁翘也有另外一面,台北警方最初引进现代刑侦技术和观念,就是他在瑠公圳分尸案中开始的。此案又名“一号凶宅案件”,发生在1961年,是因为少妇陈富妹被杀人分尸而轰动一时。由于当时新闻媒体争相追踪,这起案子连续五十二天都是新闻热点,甚至蒋介石都不时加以关注。此案牵连了抗战名将,空军高级指挥官柳哲生少将等人,加上新闻媒体炒作出十八套剧本,变得扑朔迷离,极难操作(陈富妹身份辨认清之前,警方抓到的嫌疑犯在审问中反问:“你说我杀人,那你告诉我我杀了谁好么?”,警方不能答。这些细节都被媒体随时跟踪)。然而王一方面顶住压力,一方面引入世界先进刑侦技术,最终以科学的手段确认杀人者为死者的丈夫,终于没有让警方成为笑料。可见,王不但胆大,而且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物。王鲁翘写东西不多,可是写来就很有分量,他还写过军统局在河内追杀汪精卫的细节,这是对当年那次追杀活动的首次披露。 所说王鲁翘的一生传奇,不亚于李木春,因为他早年不但是戴笠的警卫员,而且先后两次作为暗杀行动的杀手出动,每次都是极为棘手的案子。一刺王亚樵,二刺汪精卫。王鲁翘随余乐醒等在河内刺杀汪精卫,担任第一枪手。由于汪精卫临时更换房间,误中其副手,他刺杀汪精卫用的手枪是法国志愿援华航空大队的曹师昂带到河内的左轮手枪。当时由于汪住处楼门封闭,执行暗杀任务的特务只能用斧头在房门上砍出一洞,王鲁翘就是从这个小洞中迅速发现床下有人并连发三枪命中的。曾仲明被击中腹部,由于王鲁翘的子弹弹头预先切成开花状并曾用大蒜汁浸泡,曾伤势极重,第二天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