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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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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唐常叫阮软“傻姑娘”,这并不是爱称,真就是句大实话。
    她的智商并没有问题,可是为人实在是有点蠢,蠢到让人担心她根本就无法在这个社会上立足。
    这就是盛唐所醉心的“纯净的灵魂”。她的眼神真的很干净,身体里面藏着一颗真正的赤子之心。没主见、没想法、没追求,她就是一张任人涂抹的白纸,除了美丽没有任何别的色彩,轻易就能被男人牵着鼻子走。
    她该庆幸喜欢她的盛唐是个好人,玩弄她的赵梅斌也并非罪大恶极。柔顺且听话,这是她除了美丽之外唯一的优点。
    阮软她蠢到能够为了等人一整天都不吃不喝,直到旁人提醒她才反应过来自己被骗了。
    六年前的那一天从早上十点半到晚上十点半,她等了整整十二个钟头,居然一直没有反应过来自己是被鸽了。蓝智博在此期间没有给她发过任何消息,也没有任何电话,可她就是坚信他一定会来,根本就没有怀疑过他。
    她甚至都没有想过要去发个消息问一问,因为她不想给他添麻烦。就这么一个电话就把她给套牢了,她跟屁股上被抹了胶水似的死死地定在靠窗的那把椅子上,生怕智博哥哥来了会看不到她。
    直到十点半餐厅要关门了,老板娘才跑过来叮嘱她:“小姑娘你要不要给你同学打个电话?兴许人家是忘记了呢?”
    到了这时阮软才如梦初醒,抖着嗓子小心地给智博哥哥打电话:“喂…智博哥哥你不是说我们要一起吃晚饭吗…”
    “哎呀!”可是换来的却只是对方轻描淡写故作惊讶的一声道歉,“不好意思我忘了!你还没回家吗?”
    于是她终于明白了,她喜欢的人是在骗她。
    她按断了通话键,眼泪却簌簌地就从眶子里落了下来。
    她觉得很难受,难受到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件事。
    阮软很爱哭。她柔弱,不扛事,两只眼睛轻易地就能跟水龙头失控似的哗哗地流水。打从三年前被盛唐抛弃,一千多个日日夜夜里她不知道流过了多少眼泪。
    沈宜大师兄性格温和,从不轻易骂人,却不止一次地对着她长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她听不明白,恋爱脑就是恋爱脑,离不开男人就是离不开。
    那天那家餐厅的老板娘请她吃了一顿饭。餐厅本来是十点半打烊的,却因为她开到了十一点。两个失意的姑娘就这样默默无言地相对坐着,神情黯然。
    “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她告诉她。
    老板娘今年四十五了,正处在更年期。两个孩子都不听话,导致她脾气更不好,对生活的牢骚也就越加的多。
    她应该有牢骚。她本来是个富家小姐,年轻时因为父母不同意她跟穷小子结婚,她就跟着现在的丈夫远离家乡跑到了这里。她少女时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跟着穷小子私奔后却甘愿洗尽铅华为他洗衣煮饭。
    二十多年穷小子从未给过她什么,没有婚礼更没有酒宴,也就孩子出生时给她买了个小小的金戒指。现在穷小子终于成了老板,但也不是什么大老板,却在外面养了好几个小三。
    可她又能怎么样呢?她已经这么老了,腰也这么粗了。路是她自己选的,怨不了任何人。
    老板娘摩挲着手上的金戒指,粗哑的嗓门压得低低的:“我替他生儿育女,陪他走过这么多年。他只嫌我现在老了,却不记得自己当年有多穷。”
    阮软看着老板娘粗糙的双手,咬着唇细细地回应:“是,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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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此以后阮软就把这句话刻在了心里。在跟盛唐交往之前,她有整整三年没有跟任何男人交过朋友。她拒绝跟男生打交道,就连她的亲生父亲也不例外。
    她的父母没有发现任何的异常。她本来就是个冷美人,性子静、爱看书,不跟别人交流没什么奇怪。
    蓝智博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天照常去外省上学了,显然是没把她放在心上。可是阮软恨他,恨了好多年,她一直无法从这种负面的情绪中解脱出来。
    她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对她。两家人一直交好,阮软跟蓝智博从小一块长大。大家本是青梅竹马,就算真是不喜欢,也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吧?
    多年来她一直中了蓝智博的毒,无论旁人怎么开解她始终都是看不清。经此一事却如醍醐灌顶,却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她宁愿喜欢女人都不会喜欢男人,因为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
    “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阮软曾经根本不信这句话。因为她觉得这句话怨气满满,而且根本不合逻辑。
    说这话的人有哪个不是男人生的?难道又不会生下男人吗?开性别炮也就罢了,为什么连自己的父亲和儿子都不放过?
    她也不喜欢这种怨气满满的表达方式。她觉得爱说这种话的人往往年纪都比较大,且都常常遇人不淑。
    可是你是你,别人是别人。自己眼光不行导致的生活不幸,大可不必用此来洗脑年轻小姑娘来跟你一样地愤世嫉俗。她没觉得这话是什么至理名言,只觉得它充满了中年妇女因为生活失意而积累的满满的怨念感。讲这话的人往往心态没摆正,负能量而且又很极端。
    经此一事阮软的想法却变了,她突然觉得那些年长的姐姐阿姨们的话很有道理。流传了这么多年的话即使再极端,却也是对于生活的一种积累。男人没一个是好东西,她觉得这种观点一点没问题。
    从此以后她也变成了负能量满满的怨妇。说她内分泌失调也好,说她更年期到了也罢。她就是不喜欢男人,她看到他们就讨厌。
    没有男人值得她的喜欢,因为他们都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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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赵梅斌欲言又止,终于还是闭了嘴。
    阮软是他喜欢的人,他并非没有好奇过她为什么会这么极端。他早已对她过去的悲惨经历做好了准备,有着无数奇葩的猜想。
    他以为她曾经被无良的继父虐待;或者是整个童年都被校长的儿子校园暴力;或者是曾被初恋男友骗光了大半年的生活费——他什么都想到了,就是没想到她原来只不过是…被鸽了?
    仅仅只是约会时被放了鸽子,过了这么多年都还念念不忘?
    赵梅斌见惯世态炎凉、人性丑恶。被喜欢的人放鸽子虽然确实不太好受,但在他看来这剧情着实不算精彩。
    她没有被骗财,也没有被骗色,只不过是心里不太舒服罢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
    她真的是太脆弱了,总对一些没必要的事情耿耿于怀。
    可是赵梅斌并没有出言戳穿阮软,也没有去指责她的敏感,毕竟这是他喜欢的人。所谓人,尤其是多愁多思的文人,总是会有一些让旁人无法理解的奇怪情绪。
    诸如“嗟来之食”,一种没有必要的过了度的高洁——
    在遥远的中国古代,有一个颇有些风骨的人。那年是□□,有一位好心的富户来给流离失所的穷人们送食物,唯独他就是不靠近。
    于是富户只能大叫“嗟!来食!(喂!来食!)”,那人觉得富户态度太过倨傲,因此宁愿饿死也不吃。而他也就是因为不愿意吃“嗟来之食”,所以才会饿成那个样子。
    你认为这没有必要,可我认为这不是小事。赵梅斌认为蓝智博没有骗财骗色,因此可以轻轻揭过。可阮软却认为他已经伤到了她的自尊,比起欺占她的身体、骗取她的财产还要严重很多。
    所谓文人的敏感和清高,就是这么的不可理喻。但这也就是所谓的风骨,超脱世俗的特立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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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软搂着赵梅斌的腰,感觉到了如同盛唐身体那般的坚实:“我虽然蠢,可是我不贱。所以那件事一出我就再也不喜欢他了,之前努力了好多年可就是放不下。”
    赵梅斌斟酌再三,可还是试探着说道:“但你这样一直追着盛唐不放,在别人看来不也是挺贱的吗…”
    “我不贱,我也不在乎别人怎么说。”阮软将头往他怀里靠了靠,“他们不了解盛唐,更不了解我,根本就没有资格来评价我们!”
    “…所以他到底是怎么打动你的呀?”
    赵梅斌伸手掐住阮软的下巴,将她的脸送到了距离自己的脸仅仅不到十公分的地方,“平心而论,我没看出盛唐跟其他男人有什么区别。他没长出三头六臂,跟你讨厌的我们完全是一样的。”
    “他不一样,他于我有恩。”阮软看着赵梅斌蓝色的眼睛,浓金色的眸子闪烁着殊丽的光彩,“是大恩。”
    “你的肾是他换给你的?”赵梅斌歪了歪嘴,“所谓大恩也只能是救了你的命吧?还能有其它?”
    “比这个还重。”阮软说,“如果没有他我可能早就已经不在了,我能活到现在都是因为他给我的慷慨。”
    阮软跟盛唐是交过命的人。那时不是他们一起生,就是他们一起死。
    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可她一直记得他的慷慨、善良和勇敢。为了报答他,她许给他的不只是她的身体,还有她整个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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