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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第一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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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章第一把枪(第1/2页)
    辗转近一周,换了四趟客车,张君终于来到了云南边境的一处小镇上。
    这里街巷错落,石板路坑坑洼洼,集市上挤满了背着背篓的山民,操着各地口音的商贩沿街叫卖,山货、药材、毛皮堆得满地都是,烟火气里混着说不清的混沌暗流。
    张君背着旧帆布包混在人群里,像一滴水融进了河里,毫不起眼。
    他没有贸然打听枪的事,先在镇子最偏的巷口找了家私人小旅馆,木板房,漏风的窗户,一晚上只要两块钱。
    登记入住的时候,他随口报了个“陈强”的假名,籍贯填的是湖南邵阳,说是来收药材的小生意人。
    接下来三天,他每天天一亮就出门,在集市上慢悠悠地晃。
    他有时蹲在草药摊前问三七的价钱,有时站在山货摊边看毛皮成色,话不多,问几句就走,看起来就像是个犹豫抠门的小商贩。
    可他的眼睛从来没闲着,不时地扫过巷口站着的闲散人员,留意着哪些摊位只看货不谈价、哪些人眼神总往路人身上瞟,慢慢把黑市的门道、放哨的规矩摸了个七七八八。
    监狱里那个姓王的犯人说过的话,被他一一对应到了现实里:越是不起眼的角落,越藏着硬货;越是话少的中间人,路子越稳。
    他不急,每天只逛不问,连同一个摊位都不待超过三分钟,生怕给人留下印象。
    他的帆布包内层藏着那把弹簧刀,夜里睡觉都压在枕头底下,稍有动静就能摸在手里。
    第四天下午,他逛到集市最角落的一个草药摊前。
    摆摊的是个中年男人,皮肤黝黑,手指粗短,面前摆着几捆常见的草药,眼神却总往过往的行人腰上瞟。
    张君蹲下来,随手翻了翻捆好的三七,问了价钱,又摇着头说贵,起身要走。
    那男人忽然开口,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低声问他:“老板是只收药材,还是想找点别的硬货?”
    张君脚步顿住,回头看了看那男人,然后递了根烟给他,压低声音回答道:“有硬货就看看,没诚意就不浪费时间。”
    男人接过烟,指尖在他烟盒上敲了敲,跟他约好深夜十二点,在镇外山脚下的破土地庙见面。
    当夜的山风很大,吹得庙门吱呀作响。
    张君提前半个钟头就到了,绕着破庙转了两圈,确认没有埋伏,才躲在断墙后面等着。
    晚上十二点整,中年男人带着一个帮手准时出现了,他手里拎着个黑布包。
    双方没有多余的寒暄,对方先把包扔了过来,张君接住,就地拆开油布——一支乌黑的五四式手枪赫然出现在他面前,另外还有两个备用弹夹,装着整整齐齐五十发子弹。
    他抬手掂了掂枪的分量,又拉开枪栓看了看膛线,动作熟练得不像第一次碰枪。
    确认不是报废的废枪,子弹也都是实弹,他才从帆布包里掏出一沓叠好的钞票递了过去。
    整个交易过程他们几乎没说话,钱货两清,对方点好钱转身就消失在了山林里。
    张君当晚留在破庙里,借着月光反复摩挲着冰凉的枪身。
    金属的冷意顺着指尖窜到心口,他有一丝亢奋,但更多的是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实。
    从少管所就盘算起的硬家伙,今天终于握在了手里。
    他知道,从这一刻起,以前那个靠弹簧刀壮胆的抢劫犯张君,就彻底成为过去了。
    拿到枪的第二天,张君赶在天亮之前就离开了那个边陲小镇。
    他不敢走大路,专挑山间小路和县际短途客车辗转,往贵州方向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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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他更加谨慎,每到一个县城就换车,从不坐直达班车,住宿只找不用登记证件的私人小旅店。
    他把枪用油布裹得严严实实,藏在帆布包最底层,上面盖着几件换洗衣物和几包廉价药材,就算被查到,他也只是个跑小生意的商贩。
    走到黔东南境内的一处偏僻山路时,他看见路边孤零零立着一间代销店,土墙黑瓦,门口摆着个玻璃货柜,卖些烟酒、糖果和日用杂货。
    张君停下脚步,左右望了望,确认前后半里地都没有人家,也不见过路的行人。
    店里只有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汉,正趴在柜台上打盹。
    他站在路边犹豫了几秒,随即推门走了进去。
    老汉被推门声惊醒,刚要开口招呼,张君已经快步绕到柜台内侧,右手掏出手枪,冰凉的枪口死死顶在了对方脑门上。
    老汉吓得浑身一哆嗦,张嘴就要喊,张君没有丝毫犹豫,食指轻轻一扣。
    一声闷响,老汉应声倒在了柜台后面,鲜血顺着柜角往下淌,在泥地上洇出深色的印记。
    这是他第一次用枪杀人,整个过程快得像一阵风,他手没抖,心没慌,甚至连呼吸都没乱多少。
    随后他熟练地翻出柜台抽屉里的三百多块现金,又把货架上的几条香烟塞进包里,用油布仔细擦了擦枪身沾上的血星子,转身快步走出了代销店。
    走出几百米,他没有停下,反倒加快脚步拐了三条岔路,钻过两片齐腰深的庄稼地,确认身后没有任何动静,也看不见小店的方向了,才在一处被荒草盖住的旧涵洞边停了下来。
    他先蹲在涵洞入口听了几分钟,远近都没有人声,也没有脚步声,才侧身钻了进去。
    洞里潮乎乎的,弥漫着泥土和腐草的气息,他靠在冰冷的洞壁上,缓了口气,才在心里把整个作案过程过了三遍:
    进店的时间有没有被路人瞥见?
    玻璃柜台上有没有留下指纹?
    现场遗落的弹壳会不会很快被发现?
    想了一圈,唯独弹壳留在了店里是个隐患。
    可他没折回去捡,一来折返风险太大,二来这种偏僻山坳里的小店,尸体说不定十天半个月才会被人发现,等警方立案排查,他早就跨省回到湖南了。
    这时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尖还残留着开枪时的震感。没有恶心,没有慌乱,也没有半分愧疚,反倒生出一股强烈的掌控感。
    果然,枪比刀好用一百倍!
    只要扣一下扳机,再怎么挣扎的人也会立刻闭嘴,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这种绝对的压制力,是拳头和弹簧刀永远给不了的。
    他很清楚,这次开枪杀人只是一次练手,几百块钱根本不算什么,有枪在手,未来的目标是金店、是运钞车,是一次就能赚几十万的大案。
    可他也明白,单靠自己一个人,干不了真正的大案。
    金店有保安,运钞车有押运员,需要有人配合踩点、有人开车接应、有人处理赃物;而且总不能天天住破窑洞、小旅馆,得有稳定、安全的窝点,最好是女人的住处。
    警察查案,最先怀疑的都是有前科的男人,很少会盯着普通居家的女人。
    关于同伙,他心里已经有了第一个人选——外甥李泽军。
    李泽军年轻、胆子大,又沾着亲戚关系,最容易拿捏。
    关于第一个窝点,他打算去武汉找,找个合适的女人,既能藏人藏枪,又能帮忙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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