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记住【882小说网】 882xiaoshuo.com,更新快,无弹窗!
初拥
沈慎先带任思议去了一家高定晚礼服店。
这家店藏在一条安静的街巷深处,没招牌,只有门楣上一盏冷紫的灯,幽幽地亮着。
整扇门是哑光黑,把手是一只展翅的乌鸦造型。
推门进去,店内光线很暗,墙面是深灰色的裸砖,一件件礼服像影子般,悬挂在衣架上。
店员是个中年女人,瘦高,超模似的,很高级一张脸,只是脸色苍白,眼线拉得又长又黑。
她看见沈慎的时候,头微微低垂,态度很谦恭,甚至有点畏惧。
沈慎不需要换衣服,只让店员给任思议找一件。
店员不说话,沉默地对任思议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走向内间。
任思议跟了上去,开门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女人的手,她的手也很凉。
她的手猛地缩了一下。
所以...她也是吸血鬼!
她有点害怕,下意识望向了身后的沈慎。
沈慎带了点安抚的语气,对她说:“不用怕,我在外面。”
任思议缓缓呼出一口气,点了头,想着他在总不能出什么事。
任思议挑的眼花缭乱,她多少有点受精神小妹熏陶,就喜欢花里胡哨的衣服,拿了件大紫色的在自己身上比了比。
这时,店员已经不声不响地取了一套过来,递到她面前。
“呃,你推荐我穿这套吗?”她问。
她点点头。
任思议听话地换上了,那是一条纯黑色的晚礼服,裙摆蓬松地散开,覆着一层又一层的黑色羽毛,像是乌鸦翅膀。
好好看!
任思议欣赏着镜中的自己。
这时,店员终于用很低哑的声音,说道:“这是沈先生第一次带女士来,我给你搭他的风格。”
咦。
会说话啊,她还以为她是哑巴。
不过她嗓音的确不太好听,很嘶哑。
“他的风格,你是说乌鸦吗?”
店员点点头,又拉她坐到镜前,开始给她上妆。
她化妆很细致,一层一层地晕染,像在制作一件艺术品。
化完妆,店员把她领了出去。
沈慎坐在外间的一张单人沙发上,单手搭着扶手,姿态松弛在看手机。
听见脚步声,抬头望过来。
少女穿着那身黑色羽毛裙,漂亮的锁骨露在外面,线条纤细,脖颈修长。
脸上的烟熏妆,让她那双本来清澈单纯的眸子,多了几分冷意和妩媚。
她从身后暗影般的帘幕里盈盈地走出来,像一只刚刚苏醒的黑天鹅。
沈慎是个审美极其苛刻的男人,他从不觉得沈独看上的女人能有多漂亮。
但这一刻,他看着面前的少女。
也不得不承认,有几分被惊艳到。
大概,是她天生适合这一身黑鸦羽。
“沈先生,怎么样?”任思议紧张地问。
“可以,很漂亮。”
任思议“嗯”了一声,低下头假装整理裙摆,很开心很雀跃。
也很奇怪,以前开心的时候会情不自禁的想笑,可现在,她的开心变得更加隐秘,偷偷藏在了心里,还生怕面上表现出来被他察觉。
自己怎么会变得这么别扭呢。
她不懂。
沈慎准备带她离开,这时,店员赶紧上前,拦住了他。
她不说话,只是伸出手,指了指他身上那件衣服。
沈慎明白她的意思,摇头:“我不换。”
店员似乎很坚持,转身拿起旁边衣架上的一套纯白西装,双手捧着,示意他看。
意思是,换上这个,和那位小姐才更搭。
她看起来是个完美主义吸血鬼,任思议在她给她化妆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艺术家一样追求极致的完美,所以才会鼓起勇气,违逆沈慎不愿意换装的意图。
沈慎看了眼身边的少女,任思议期待的小眼神也望着他:“沈先生,既然是party就不要穿那么工作装那么严肃嘛。”
“好吧。”沈慎妥协了,只是对店员说,“找件黑色,跟她搭一套。”
他不愿意穿白西装。
店员快步走进衣架之间,身影在暗色灯光下来回穿梭。
很快,她取出了一套黑色西装,胸口别着一片乌鸦羽毛。
沈慎进去换衣服。再走出来,他低头整理着袖口。
目光扫过镜中的自己,又着的任思议。
任思议觉得他穿西装真的好好看,他肩宽腿长,更加矜贵疏淡。
而她站在他身后一步远的地方,黑裙曳地,妆容冷艳。
说不出的登对。
,黑与黑的叠合更暧昧,更隐秘,也更默契。
出门的时候,沈慎支付扫码购买了套装,任思议看到他支付软件上输入了好多个零。
妈呀,不敢想身上这件衣服有多贵!
拖尾的黑鸦羽一看就不便宜。
她小声问沈慎:“沈先生,衣服穿过一遍可以退吗?”
“为什么要退,不满意?”
“啊不是不是,是觉得好贵,可能也没有机会穿第二次,日常也穿不出去。”
“晚礼服,穿一次就足够抵消它的价值了。”
任思议三观崩裂。
这么贵的衣服只穿一次?
还抵消它的价值?
她还不如吃一千顿火锅呢!
甚至也不如折现给她算了。
“我要多穿。”任思议低声说,“以后在家里,我都穿这个,一定要穿够本才行。”
的确,她穿这件很好看,好看到让他都忍不住多看爱看的程度。
街巷因为小雨有了积水,迈巴赫开不进来,只能停在巷子口,任思议不想弄脏这么贵的裙子,于是双手抱起裙摆往外走。
不过,不管她怎么整理,好像都有点难hold住巨大的裙摆。
“需要帮助吗?”
“昂!你帮我整理一下…”
话音未落,沈慎便又将她梗抱了起来。
任思议:!!!
不是,又来?
抱上瘾了是吧?
沈慎依旧是单手抱她,让她坐在自己的臂弯里,然后拎起了她的黑色高跟鞋。
他的臂力真是强得有点恐怖啊。
任思议怕坐不稳所以搂住了他的颈子。
他上不上瘾,她不知道。
但如此近距离地贴近看他那锋利英俊的脸庞,任思议感觉自己是有点上瘾了。
……
车停在了blood酒吧门口。
这不是任思议第一次来这里,现在她百分百确定了,这就是个吸血鬼酒吧,穿梭其中的全是吸血鬼。
里面人很多,灯光暗红,今天的音乐不像那日的重金属那样嘈杂,反而,放着慵懒的爵士乐。
沈慎一走进去,周围的目光便纷纷聚过来,那些散落在各处的吸血鬼们,不约而同地停下了交谈,敬畏地望向他,微微低头,向他致意。
沈慎目不斜视,带着她穿过人群,走进一个被路西法紫玫瑰层层环绕的卡座包厢。
舞台上有人在唱歌。
任思议坐下之后,才看清台上那个人的脸,不禁瞪大了眼睛。
她认得她,最近华语乐坛最当红的一个女歌手,她走清冷路线,声线很是空灵。
每一首单曲都霸着各大榜单的榜首,炙手可热。
任思议惊愕地望向沈慎。
她...也是?!
沈慎淡笑,靠在沙发背上,默认了。
任思议简直不敢想,人类世界里面究竟混了多少吸血鬼啊!
之前沈慎说不多,但…他们完全和人类共生,一起吃饭、工作、娱乐…每个行业每个圈层,都有。
而人类竟然毫无察觉。
这时,有人穿过人群走了过来,态度恭敬地弯腰,低声对沈慎说了句:“沈先生,这场初拥仪式,新人想要得到您的祝福。”
沈慎听完,对任思议道:“我过去一下。”
“哎?你就走啦?不管我了?”
“放心,每个人都看到你跟着我进来,不会有事。”他温柔地说。
好吧...
任思议一个人留在卡座里,端起桌上的杯子无聊地喝了口。
很快,她注意到对面包厢,坐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极美,五官如瓷,黑发妩媚地笼着美艳的脸庞,露出修长的脖颈。
她一个人坐在那里,周围没有同伴,面前放着一杯暗红色的酒,手指慢慢转着杯脚。
她一直在看任思议,盯得她头皮麻麻的,很不自在。
一个过来给她送零食盒果盘的服务生小妹,压低声音说了一句:“你最好不要惹她,也别离她太近,别去看她。”
任思议赶紧抽回视线:“她为什么一直盯着我?”
任思议:!!!
手里酒杯都差点洒了。
“为什么,我和她无冤无仇!”
服务生小妹向她解释道:“我们血族按照代数论尊长,沈先生是初代,我们是二十代之后了,至于她嘛,”
她努努嘴,“她是这里唯一有资格、配站在沈先生身边的女人。”
任思议:“呃……”
她忍不住又偷偷往对面瞟了一眼。那女人还在看她,眼神不像是要吃了她,完全是要刀了她啊!
“她也是初代?”任思议问。
“不是,她是三代。”调酒小妹也不敢往那边看,只敢小声蛐蛐,“初代及五代之内的血族,已经很少很少了,几乎绝迹。所以我说,她是唯一配站在沈先生身边的女人。”
“那她为什么没有跟沈先生在一起?”
调酒小妹笑了,挑起一边眉毛看她:“你当沈先生是什么人?女人是想跟他好,他就答应的吗?那血族里喜欢沈先生的女人多了去了,人类女人就更多了。”
她拉长了调子,来了句粤语,大概是她家乡话,“沈先生眼光很挑剔的啦!”
任思议又偷偷看向那女人。
那个女人坐在暗红色的灯光里,像一朵开在深渊的彼岸花,那么美。
沈慎竟然都不喜欢吗。
天哪,他还要怎么挑剔啊,除非喜欢男的。
调酒小妹像是看懂了她的想法,凑近她,补了一句:“其实人类对血族的吸引力更大,你的血液如此美味,难怪沈先生喜欢你。”
“呃。”
任思议心想,他也没咬过我啊。
其实她也挺纳闷的,沈慎从来不吸她的血,却又如此迁就她,保护她,走到哪里都把她带在身边。
真的只是因为作为领袖的责任,要维护那些所谓的规则,不让别人伤害她性命?
任思议想不明白。
他总不能真的喜欢她吧,感觉也不像啊。
正胡思乱想之际,那个三代吸血鬼女人端着酒杯站了起来,她似乎喝了不少,脚步有一点点不稳。
踉跄地走到沈慎身边,拦住了他,眼睛很红,睫毛上还挂着碎碎的水光。
她对沈慎说了几句话,嘴唇轻微颤抖着。
沈慎表情冷淡,克制礼貌,只说了没两句,便侧身从她旁边走了过去。
那个女人低头擦了擦眼泪,身影很凋零,很落寞。
任思议忍不住感慨。
喜欢沈慎这样的人,真是一件很让人心酸的事。
沈慎的确是个很绅士,很礼貌的男人,但任思议也感觉到他骨子里的那种疏离感,就像悬于天边的明月。
明月会照亮每一个幽暗的角落,但角落里卑微的生灵永远只能仰望他,却走不到他身边去。
所以,不管他对她再好,或者两人平时开什么玩笑,任思议都很清醒,知道他不可能对她有什么别的想法。
想到这一点,心里也有点酸。
沈慎回到卡座,服务生小妹立刻给他递上一杯血红的鸡尾酒,端着托盘识相地退了下去。
“在聊什么?”他问她。
“聊你啊。”
“哦,打听到什么?”
“打听到,你很难追。”任思议托着腮,歪着头看他,“有个三代的漂亮姐姐追了你好几百年了。”
沈慎睨她一眼:“你很八卦。”
“八卦让我快乐,小时候我最喜欢坐在村头听大爷大妈蛐蛐别人了,谁家媳妇又红杏出墙,谁家男人又偷情被打。”
沈慎淡笑了一下,仰头喝酒。
任思议看着他杯中的嫣红酒液,忽然问:“沈先生,你喝的是血吗?”
“不是。”沈慎无奈地说,“我不会当着人类的面进食。”
“我不信。”
沈慎正要说爱信不信,任思议忽然把他的杯子接了过来,嗅了嗅,然后贴着他喝过的杯口,仰头喝了下去。
“咳咳,咳咳咳。”烈酒的辛辣冲上喉咙,咳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他的酒好烈!
沈慎拍了拍她的背:“现在信了?”
“嗯。”她脸颊微微红,“信了,是酒。”
她把杯子递给了他,杯子里还剩了三分之一。
这时,音乐停了,周围的血族们纷纷安静下来,望向舞台。
初拥仪式要开始了。
沈慎仰头将剩余的酒一饮而尽,放下空杯,问她:“想看吗?”
任思议的小心思,仍旧在那个杯子上,他一点都不在意被她喝过的杯子啊。
以前听村里一个上大学回来的姐姐说过,男人只要愿意跟你用同一个杯子,喝你喝过的饮料,吃你吃过的冰淇淋,说明你有戏!
任思议牢牢记住这句话,奉为圭臬一般坚信着,因为那个姐姐交往了好几个男友了,经验十分丰富。
虽然,是毫无依据的话,她就是固执地相信。
“看不看?”沈慎见她发了好呆,抬手在她面前打了个响指,“不看就走了。”
任思议回过身:“是什么啊?”
“初拥。”
“那是什么啊?”
沈慎解释道:“人类变成血族的转化仪式。”
任思议:!!!
她转头朝舞台忘了过去,看到一男一女站在舞台上。
他们开始拥吻,亲昵。
然后,女孩微微偏过头,嘴唇贴上了男孩的颈侧,张开了嘴,露出了犬齿,一口咬下。
任思议没有一点点防备,吓得直接尖叫。
沈慎眼疾手快地搂过她,一把抓过来,捂住了她的嘴。
“嘘。”
他贴在她耳畔,宛如恶魔最温柔的低语,“害怕就不要看。”
说完,他捂住了她的眼。